第六届中国兽医大会

The 6th Chinese veterinary Conference

中国兽医用品及药品产业博览会

Veterinary Medicine Exhibition

中国具有影响力和规模的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交流、产品采购、企业展示的国际化专业平台

同期活动

  • 全国兽医日

  • 鉴于“世界兽医日”的设立和良好影响,为弘扬我国先进的兽医工作理念,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兽医工作,引导兽医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经中国兽医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设立“中国兽医日”,并发布实施。


    1.全国兽医日联欢活动时间11月8日。


    2.全国兽医日的主要活动包括: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兽医工作,展示中国兽医工作取得的成果,为全国兽医提供与社会交流互动的平台,团结全国的兽医工作者,传播科学思想,普及兽医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兽医工作者的从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兽医系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增进兽医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中国兽医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国兽医日”相关宣传、庆祝活动,各地兽医相关机构围绕“全国兽医日”主题积极参与


  • 全国兽医日摄影展

  •  

     关于征集2015“中牧股份·乾元浩杯”

    全国兽医摄影大赛作品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六届中国兽医大会将于2015117日至10日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大会期间将举办“中牧股份·乾元浩杯”全国兽医摄影展,现全面征集摄影作品。

     

    一、目的

    运用摄影载体,真实、形象、生动地反映我国兽医事业发展现状,歌颂兽医工作对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保障作用,展示兽医人的职业风采和基层兽医工作者服务三农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内容

    1. 展现我国兽医工作历史和现状。

    2. 反映与兽医行业相关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3. 反映基层兽医工作者时代的精神风貌。

    4. 反映农牧民生产及美好生活。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兽医协会

    协办单位: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四、活动安排

    1. 作品征集时间:20151015-1022日。

    2. 数码照片可发送至:xx@cvma.org.cn,报名表须随同提供。

    3. 20151026日,由农业部摄影家俱乐部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

    3.获奖作品于第六届中国兽医大会上展示,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4. 活动开始后,选取优秀作品陆续刊登在中国兽医协会网站和兽医相关专业媒体上。

    5. 获奖作品推荐给中国农业图片库甄选入库。

     

    五、活动宣传方式

    1. 以展板、传单、喷绘、海报等形式,根据活动的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宣传。  

    2. 网络宣传。通过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宣传的形式,对赛事进行及时的公布,让更多人了解摄影大赛和赞助商。

    3. 大型媒体版面宣传及刊登。在中国兽医协会网、兽医相关专业媒体的相关栏目刊登大赛介绍、赞助商简介、征稿启事以及部分优秀作品展示。

     

    六、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具备新闻要素)。拒绝作品制造新闻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获奖荣誉,并通报批评。

    2. 参赛作品要求自主独立创作,严禁抄袭,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作品要求附上作者对照片的简介,作者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

    3. 彩色与黑白摄影作品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以单幅为主。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2MB-3MB,分辨率300像素以上。

    5.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永久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该作品作为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6. 因参赛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参赛者个人担。

    7. 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8. 主办方保留本次摄影大赛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与联系方式

    人:万老师

    话:010-62129873

    箱:xx@cvma.org.cn

    编:100098

    附件:“全国兽医日摄影展”报名表

    中国兽医协会

    20151016

    点此下载“全国兽医日摄影展”报名表

  • 全国兽医日联欢会

  • 中国杰出兽医评选

  • 关于开展 2015 年度 中国杰出兽医 评选活动的通告

          2014 年度中国杰出兽医”的评选及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杰出人物事迹的报道为树立良好的兽医职业形象,推动兽医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持。为了继续做好该项工作,中国兽医协会将开展 2015 年度“中国杰出兽医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挖掘兽医行业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中国杰出兽医的重大贡献和先进事迹,为兽医行业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换发强大的精神动力,树立优秀的道德楷模。

    二、评选范围:

    兽医诊疗、防疫、质检、公安、部队、科研院校、实验动物、动物园等领域,现从事兽医工作的中国兽医协会正式会员( 2015 7 1 日前正式入会会员)。

    三、评选标准:

    1.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兽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兽医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为推动兽医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从事兽医工作 10 年(含 10 年)以上。

    3. 在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创新发明、技术推广、教学科研、救灾扶贫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形成重大影响,有感人事迹。

    4. 长年工作在基层、边远山区、边境海防等艰苦地区的兽医(含中兽医),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且业绩突出。

    5. 围绕防病灭灾进行研究,取得的成果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的领域带头人。

    注:必须在符合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 另具备 3 4 5 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选。

    四、评选方式: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评选质量。由推选单位推选合适的候选人物,并且提交推举理由及事迹材料,有条件的可以提交相关视频素材。中国杰出兽医组委会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对报送人员不作变动,最后经评委会终审通过。如有异议与报送单位协商解决。

    (二)候选人通过推荐产生,具体推荐途径包括:

    1.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协会负责推荐工作;尚未成立兽医协会的省、市、自治区以及部队、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候选人 请相应 行政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

    2. 20 名(含)以上中国兽医协会个人会员推荐;至少三位推荐人信息。

      3. 3 家(含)以上中国兽医协会单位会员推荐。

      4. 10 名(含)以上中国兽医协会理事推荐。

      5. 5 名(含)以上中国兽医协会常务理事推荐。

      6. 由中国兽医协会各分会推荐。

       根据评选范围和标准,推荐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评选出第四届“杰出兽医奖”候选人,经候选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共同盖章后于指定日期前报送中国兽医协会杰出兽医评选组委会。副省级城市兽医协会候选人材料 须盖副 省级及省级兽医协会章并由省级兽医协会一起报送。本省尚未成立兽医协会的副省级城市候选人材料直接报送中国兽医协会。

    (三)书面报送材料要求:①《杰出兽医推荐表》( 1 候选人表格, 2 推荐人信息或单位信息表格)② 3000 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1 份。(推荐表及评选办法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站( www.cvma.org.cn )下载中心下载、打印表格,不要手写推荐表与主要先进事迹。装订顺序为候选人信息,推荐人信息,推荐单位信息,先进事迹材料。)③两张近期 1 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其中 1 张请务必贴在推荐表上)。④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

    (四)电子版报送材料:推荐表、所有资料及 1 寸(蓝底或红底)彩色照片通过邮箱: cvma@cvma.org.cn 申报,盖章材料需要发送红章扫描件,不需邮寄光盘。

    (五)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由中国兽医协会秘书处负责。候选人推荐活动截止日期为 2015 7 31 日。

    (六)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

    (七)推荐活动结束以后,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投票选举产生 30 名公示候选人。

    (八)在协会网站设置专栏公示入选 30 名候选人资料, 并进行网络公示(仅限会员参与),公示期为 10 日,在此期间,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请书面告知主办方,协会对公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九)公示结束之后,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公示情况、网络投票结果、候选人资质条件、候选人获得评委的票数等综合评价结果,拟定当选名单。

    (十)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在 11 7 -10 日第六届中国兽医大会召开期间,对当选的“中国杰出兽医”进行事迹宣传和颁奖。

    (十一)评选过程接受兽医行政部门、行业内部和社会监督。

    (十二)此次评选最终解释权为中国兽医协会。

    五、表彰形式

    由中国兽医协会颁发“中国杰出兽医”奖杯及荣誉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话: 010-62129873

      真: 010-62125789 

      址:北京 海淀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中鼎大厦 B 505

      编: 100098

      箱: cvma@cvma.org.cn

     

                                                             中国兽医协会

                                                             2015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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